26日,捡到他人一部手机后又从中偷走1.5万元的洪湖男子张某被警方抓获。
本月4日,家住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的女子小叶报警,几天前在面馆里遗失一部手机,没想到手机上的支付宝、“花呗”被人利用,“账户里已被转走现金15000余元”。
大沙湖派出所民警在向技侦部门请求支援后,迅速查明,这部遗失的手机在11月23日凌晨3时、上午9时许,被人操作动用了叶小姐的支付宝账户,先是用“网商贷”借出贷款1万元转出,又用“花呗”预支5005元,套现4480元后转出户。
本月26日,捡到手机后的22岁男子张某被办案民警找到,他承认自己偷走了手机主人1.5万元现金。据其交待,11月22日下午2时许在大沙湖的一家面馆捡到这部白色“OPPO”手机,带回家后把该手机电话卡插入自己的手机中,利用短信验证码登录进入到叶小姐的手机支付宝应用,分别于23日凌晨3时、上午9时进行网贷、预支操作,将1.5万元转入到自己的账户上。27日,张某涉嫌盗窃罪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