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依法收缴报废车
6月23日,黄冈浠水交警清泉中队民警依法查获了一起“营转非”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这一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中午12时许,浠水交警清泉中队接到辖区铁路桥交通安全服务站卡口值班民警通报:“一辆车牌号为鄂J25×××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在黄标线丁麻段由南向北行驶,疑是逾期未审验车辆,请求设卡盘查。”
接报后,该大队清泉城区中队组织民警迅速布控,切断该车可能逃跑的路线,终于在葛洲坝大道岗将该车查获。经民警仔细查询比对,该车为2006年7月入户,在黄冈市区从事出租车营运,于2010年由营运转为非营运并进行2次号牌变更,该车已于2014年11月强制注销,但目前仍上路行驶,造成严重的交通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人罗某传唤至大队办案中心,并将涉案车辆查扣。经进一步审查,驾驶人罗某涉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行为,民警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处罚。
民警告知罗某,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知道车辆手续齐全才能上路。可驾驶人罗某声称自于上月从朋友手中花3000元买来该车,并狡辩说自己并不清楚该车已经报废,非常气愤地说要去找朋友算账。
罗某最后交代:“自己因贪图小便宜,才从朋友那购得此车的。”并表示,虽然很后悔,但愿意接受处罚,花钱买教训,也一定告诉身边的朋友坚决不能触犯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