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决定于7月12日15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受长江上游和洞庭湖来水增多影响,近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上涨,7月12日8时黄梅小池水位已达到19.56米,超设防0.06米。结合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预报成果,预计7月15日我市江段将全面超设防水位,17日蕲州以下江段超警戒水位,我市长江防汛形势严峻。根据《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同意,决定于7月12日15:00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按照《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和长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值守,备足抢险物料。一旦发生长江堤防险情,要迅速科学有效处置,及时上报。要严肃防汛纪律,全力组织防汛,确保长江大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