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求上厕所遭拒,在行驶的客车上,乘客孙某辱骂客车司机踢踹仪表盘并抢夺方向盘,幸未造成严重后果。9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北黄冈市公安局了解到,22日,该市红安县警方将孙某抓获,孙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月22日13时许,红安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接报警称:在一辆鄂J92**0牌由汉口新荣村开往红安的客运班车上,一名男性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该名乘客不听劝阻,谩骂、侮辱司机,甚至伸手抢夺方向盘。
接警后,金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县客运站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客运班车上的监控录像,并寻找现场目击者。
经警方调查,22日10时许,孙某与妻子黄某在武汉市新荣村客运站购买了前往红安县的车票,准备中秋节到红安走亲戚。上午10时50分,临近发班时刻,黄某突然提出要上厕所,要求司机张某将车门打开。正在办理出站手续的张某为维护乘车秩序,拒绝了黄某的要求。但黄某未听从张某解释,强行下车上厕所。当黄某返回车上后,黄某的老公孙某就在车上吵闹,指责张某。
当客车行驶至武汉市解放大道堤角公园路段时,情绪失控的孙某突然离开座位,冲到驾驶室跟前,用脚踢客车操作台上的仪表盘和车辆控制设备,不停谩骂、侮辱正在驾车的张某。黄某见状上来劝阻,孙某仍不依不饶,继续辱骂、推搡张某,并伸手抢夺张某手中的方向盘。整个过程持续了约3分钟,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秩序和行车安全,所幸的是司乘人员无大碍。
9月22日,金沙派出所民警在县客运站将孙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红安县公安局对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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