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一女子久住娘家不归,贵州女婿上门接其回家遭拒,与岳母一家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竟持菜刀将岳母和妻子砍伤。2018年5月18日,湖北黄梅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5月18日晚7时许,黄梅县公安局停前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停前村村民王某及其女儿邹某在家中被其女婿龙某砍伤,请求警方救助。接到报警后,停前派出所副所长邓涛立即带领民警赶往现场,同时联系120急救。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王某头部被砍伤,而邹某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受伤较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由于救护车一时无法赶到现场,在确认移动不会导致二次伤害后,副所长邓涛将王某转移至警车上,将王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同时组织在场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经现场勘察和询问现场群众,民警了解到当天晚上七点,邹某和奶奶姜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听到母亲王某在厨房喊救命,于是两人立即跑到厨房,就看见王某已被女婿龙某拿菜刀砍倒在地,两人上前去阻拦龙某,龙某见状随即拿着菜刀砍向了邹某,将邹某砍伤,随后逃离现场。
掌握相关情况后,停前派出所立即对案件进立案侦查。由于停前镇离城区还有15公里路程,而事发当时天色已晚,班车已经停运,龙某作为外地人,对路线不太熟悉,民警分析龙某极有可能是步行至城区,于是立即联系沿线派出所协助排查。就在民警对龙某对行踪进行摸排时,当晚24时许,龙某到黄梅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到案后,龙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龙某,男,1988年生,贵州省锦屏县人。2012年在停前镇某厂务工的龙某与邹某相识相恋,随后邹某随龙某回到贵州生活,2013年两人生育一女。由于两地的风俗习惯的不同加上性格不和,生活在一起的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吵架,生活并不顺心。邹某也想过要与龙某分开,但想到年幼的女儿,也只能作罢。今年4月底,邹某得知自己的母亲王某患病后,于是回到娘家探望自己的母亲,并在娘家一住就是近一个月。
5月18日当天,龙某赶至岳母家中,劝说邹某与其一同回贵州,但遭到邹某的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邹某表示要与龙某分开,遭到龙某反对。当晚七时许,龙某找到正在厨房做饭的岳母王某,希望她能劝劝自己的女儿。由于双方都带有情绪,龙某与岳母王某随即发生争执,一气之下龙某拿起菜刀就砍向了王某,并将前来阻拦的邹某也砍伤,随后逃离现场。
因抢救及时,王某和邹某二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