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16时55许,位于福银高速江西九江往湖北黄梅方向,一辆牌照为鄂E50F16小车突发自燃,情况紧急。黄冈市黄梅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向支队指挥中心汇报,并出动1辆消防车、7名官兵前往事发现场。
17时18分,参战官兵到达现场后,小车车身已大部分燃烧。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第一时间联系路政及高管部门对高速公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
与此同时,参战官兵迅速出1支水枪进行扑救,在水枪强有力的冲击下,火势渐渐得到了控制。火灾被完全扑灭后,为防止车内产生复燃,参战官兵利用火钩将处于阴燃的物品一点一点翻扒出来,逐个移开消灭内部余火。
据车辆驾驶员介绍,他们一行三人,车子刚从4s店保养完毕,途径福银高速黄小路段时,发现引擎盖冒烟起火,于是便立即下车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火势一时无法控制,便立即拨打了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