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童曙明 王萍 付楚)两男子三个月内到英山县、罗田县,安徽省岳西县流窜盗窃33起,盗窃财物价值金额达138058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男子最终落入法网,等待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8月18日,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曹甲某、曹乙某共同盗窃一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11月,被告人曹甲某、曹乙某是湖北省大冶市人,先后多次深入英山、罗田、岳西三县,采用撬防盗网、翻墙入室等手段,趁受害人家中无人之际,入室盗窃现金、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若干,共盗窃作案33起,涉案金额总计138058元。2016年11月,曹甲某、曹乙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2月,公安机关以二人涉嫌盗窃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向英山法院提起公诉。
在当天的庭审中,2名被告人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均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后,将择期宣判。
法官:盗窃属于多发性犯罪,发案数量多,涉及面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是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有没有盗得财物,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平时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避免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