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闻网(鄂东晚报)消息(通讯员孙林林)年迈的父亲带儿子购买猪仔时发现老板家中无人,财迷心窍,临时起意盗窃四头猪仔。近日,经蕲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甲某、张乙某(父子关系)被法院判处罚金各1500元。
2016年,张甲某从该县一位胡姓老板家中购买了几十头种猪养殖,结果不到半个月就死了二十多头。2017年2月12日,张甲某、张乙某想再次购买幼猪仔,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到胡老板的种猪场,往屋内喊了两声,发现无人接应。张甲某想起去年买回来的二十多头猪仔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的事情,觉得老板黑心,故意卖有问题的种猪给他们,心里气不过想伺机报复。父子二人将猪圈内的四头幼猪仔用编织袋装好后,用三轮摩托车拖回家中。经物价鉴定,被盗幼猪仔市场价值为2880元。
张甲某今年75岁,其子张乙某40岁,家里还有一位患有精神病的儿媳妇,一双儿女尚未上学,一家人靠养猪、做农活维持生计,向来都是老实本分。案发后,父子俩对自己因贪心犯下的错误悔恨不已。鉴于其犯罪属临时起意,加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