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新闻网(通讯员 杨建国)相好反目,为了钱财,男子竟然骑摩托车将相好撞到。日前,蕲春男子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31日17时许,湖北蕲春县公安局蕲州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蕲州镇街口村黑老爷庙前一名妇女被人用摩托车撞伤,请求处理。蕲州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被撞的是一名中年妇女,叫徐某,她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旁边不远处还横着一辆电动车,同时被撞的还有她11岁的儿子,徐某称,她是被张某骑摩托车故意撞伤的,张某已经逃跑。经鉴定,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蕲州派出所立即对张某上网追逃。
6月29日,张某在蕲春火车站落网,蕲州派出所对张某进行审讯,张某对和徐某因情感纠纷争吵后骑车撞伤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和徐某的配偶均在外打工,两人发展为不正当关系,相互经济来往复杂。5月31日17时许,徐某骑两轮电动车接孩子放学,在蕲州镇街口村黑老爷庙前碰到骑着两轮摩托车的张某,两人为钱财来往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张某骑车撞向徐某,将徐某和坐在电动车后座其儿子撞倒,后张某骑摩托车径直离开,回头见徐某拿出手机,以为徐某要报警,遂调头返回,骑摩托车撞击徐某,徐某倒地后,张某逃之夭夭。徐某腿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目前,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