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一男子驾驶农用车将行人艾某撞成重伤逃离现场后,竟又返回现场救人,企图掩人耳目,可在事发第二天就被警方识破。
据艾某的两名同伴称,当晚三人同行,因艾某落在了同伴后面,当同伴折回寻找时发现艾某已躺在血泊中,不省人事。在空旷的道路上,艾某同伴接连拦了几台车,都呼啸而过,而此时艾某已命悬一线。
为掩人耳目,肇事者逃回家后,又驾车往事故现场驶来。这回艾某同伴一招手车便停了下来,于是大家一同把艾某紧急送到县人民医院。面对“好心人”及时伸出的援手,艾某同伴千恩万谢。
当晚23时许,浠水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在220国道裴河路段,一大货车将一行人撞伤后往县城方向逃逸。”在赶往现场途中,办案民警得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事发夜间、地点偏僻,现场除遗留血迹外,没有其它任何痕迹和撒落物,又未找到任何目击证人。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血迹状态和死者接触部位,判断肇事车逃往罗田方向,车型为小货车或农用车。不是报警人称的“大货车、往浠水方向”。民警在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在十分钟内两次通过距事发现场不远的同一监控点,且正是“好心人”驾驶的车辆。
原来,胡某(男,41岁,罗田县骆驼坳人)驾驶鄂J73×××号牌三轮低速载货汽车,沿G220线自北往南行驶,当行至事发路段时,因灯光不亮,与自西往东横过马路的行人艾某相刮擦,致艾某头部受伤。肇事后,胡某害怕担责驾车逃逸,后又驾车回到现场救人。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