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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交通安全劝导站“七字法”确保“五一”安全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湖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

  湖北新闻网(通讯员 南林波)“老张,跟你说了好多次,骑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头盔!”“刘婶,你出门就等村村通班车,不要贪便宜坐出租摩托,那不安全。”5月1日一大早,浠水县巴河镇长江村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张寿国便驻守在入村路口,牢牢盯着过往车辆,一旦发现村民交通违规,立马上前劝导并记录在案,上报处理。

  据介绍,在“五一”期间,浠水县巴河镇长江村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围绕“七字法”开展工作:看、查、劝、宣、纠、报、封,看:即观察过往车辆是否有号牌、是否超员、是否酒驾,摩托车驾乘人员是否戴头盔;查:即查看驾驶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买保险;劝:即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宣:即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纠:即对无证驾驶、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报:即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或拒不改正违法违章行为的,利用手机、照相机等设备固定证据,然后由镇安办现场处置;封:即遇恶劣天气、泥石流、滑坡塌方、重大疫病等特殊情况,对村道采取封闭管制措施,守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为了抓好‘五一’交通安全,我们镇制订出七字工作法,以加强工作力度。由于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没有执法权,我们同时还成立了执法小分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据巴河镇派出所所长祝高峰介绍,“由16名协警、各街道(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和村级劝员组成的执法小分队,分别由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带队,分片区重点查处农村面包车、“村村通”客运车辆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原标题:浠水交通安全劝导站“七字法”确保“五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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