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浠水县法院巴河法庭在凤凰村的小广场上,公开审理了一桩离婚彩礼返还纠纷案件。
2014年,凤凰村女青年张某与同村男青年李某建立恋爱关系,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初,两人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李某提出为结婚花费近20万,要求张某返还彩礼9万元,最终双方家庭就返还彩礼产生矛盾。
经审理查明,李某按照农村习俗给付张家彩礼13万余元,张家为购嫁妆、物品等用去5.9万余元。庭审现场,为保证既按程序让双方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又不让双方当庭发生激烈对抗,在庭审调解阶段,特意休庭十分钟,让双方当事人律师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来,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张某与李某离婚;张某返还李某彩礼款4万元;张某留置在李某家中的嫁妆归李某所有。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现场讲授了高额彩礼的危害,处理彩礼纠纷的法律规定,倡导农村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作用,树文明婚嫁新风,带头实行婚事简办、拒绝高额彩礼,不要让高额彩礼成为甜蜜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