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深夜10时许,一阵急促的报警铃声响起: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223号有一摩托车店铺起火,火势波及楼上居民楼。
浠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清泉派出所警力和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现场起火建筑是一个5层商住楼,1层为一个出售电瓶车的商铺,火源从商铺内发出,电瓶车已被烈火吞噬,并发出剧烈的爆炸声响,滚滚浓烟伴着猛烈的火势快速向上层居民楼蔓延,楼下已聚集大量居民。
为防止发生因失火引起的大量伤亡,民警和消防官兵相互配合,赶紧行动起来。派出所民警一边快速疏散周围居民,一边向在场的居民询问楼层居住人员情况,查询是否还有人员被困在失火大楼内。消防官兵运用泡沫枪和水枪对火势进行打压,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现场救援人员同时迅速成立了救援组。
当得知三楼尚有一老人还没有下来,派出所民警陈勇、郭裕峰顾不上危险,当先冲上三楼救人。楼道内烟气熏人,炙烈的温度令人呼吸困难,他们二人快速跑到三楼但不见老人,遂大声呼喊老人的名字,听到有人在五楼的动静,快速跑到五楼,最终在五楼的楼梯口处发现了正拄着一根拐棍的老人,但老人行走不太方便,于是两位民警赶紧合力将老人背下楼来。老人因年事已高,加上烟气熏染,身体多有不适,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所幸无生命危险。在背老人下楼的过程中,其他救援组人员又逐楼层进行搜索,最终又发现并救出了其他5名被困群众,其中还有两名小孩已经出现轻度昏迷症状,经过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已无大碍。
当日23时20分,经过近1小时的紧张救援,大火被成功扑灭,没有一人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