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朋友聚会贪杯,为把酒言欢嗨翻天,且将法律抛之脑后。昨日,高警黄梅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仙桃男子酒驾被处罚后不思悔改,时隔两年再次酒驾的案件。
10月26日晚,为全力打好年终收官,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平安畅通,高警黄梅大队集中警力组织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行动进行到20时50分许,一辆仙桃籍小型轿车从ETC车道驶入高速,执勤民警上前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刘某极不配合,吹气一直断断续续,而且不时掏出手机想要打电话,民警感觉到当事人存在问题,责令其下车配合检查。当事人刘某下车后,经过两次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均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得知刘某从仙桃来黄梅与朋友聚会,席间高兴贪杯,喝了两杯白酒,酒宴过后因有事便急忙驾车从黄梅赶往龙感湖,当驾车上高速时被逮了个正着。
当办案民警将其违法行为录入公安网时,发现刘某于2014年5月1日晚,驾驶同一辆车,在武汉市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六个月的处罚,然而刘某不知悔改,两年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时,刘某也知道酒驾的危害,再次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并表示将积极改正。面对这样惯犯的酒司机,法律有更为严厉惩罚,省高警黄梅大队办案民警依法对违法司机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7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