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戴劲松、通讯员李君亮)1月1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梁子湖鄂州水域永久性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梁子湖鄂州水域禁捕范围包括“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此前只在每年4月至9月实施季节性禁捕。
根据新方案,禁捕后的3年内,梁子湖区政府将对户籍在辖区内、有合法捕捞证的退捕渔民每户每年给予适当转产过渡补助。同时,还将在现行政策内统筹使用支农惠农、精准扶贫、社会民生等相关资金,推行符合实际、最大程度维护退捕渔民合法权益的措施,以解决他们上岸后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待遇。
禁捕工作涉及确定渔民身份、依规公开公示、签订《退捕协议》、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监督检查等流程。据梁子湖区水产水务局统计,禁捕区域初步确定有合法捕捞证的渔民约11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