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10月30日,记者从鄂州警方获悉,鄂州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只因打了一个酒嗝。
10月28日15时许,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桥三中队接到出警任务,在泽林镇新程潮大王冲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经过初步现场勘查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吴某骑摩托车行驶至泽林大王冲村级公路时,在会车的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刮擦碰撞,双方当事人均在碰撞中受伤。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初步分析驾驶摩托车的吴某在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当民警要求吴某出示摩托车驾驶证时,吴某呆望着民警,两手一摊,“没有。”出警的张警官看到吴某两眼发红,神态失常,心理起疑,便对旁边的协警说,“去拿酒精测试仪过来。”吴某看到这架势,借口去买烟转身便走。
张警官和其他民警扯住吴某,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发现吴某的确喝了酒,测试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之后,吴某承认自己中午去亲戚家喝了喜酒,喝完骑摩托车出湾子,就因为打了个酒嗝,一不小心和旁边的自行车撞在了一起。
据了解,吴某今年28岁,自称职业是打临工,原来一直是骑电动车,最近朋友的一台摩托车给了自己,吴某觉得摩托车和电动车差不多,就没办驾驶证骑上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队依法扣留其车辆,吴某也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仅要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还要接受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