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一租赁公司租用3辆轿车,一辆用于变卖另两辆用于抵押。吉林男子王某涉嫌合同诈骗逃至鄂州后,租车库生活并当起杂工。昨日下午,王某坐车从武汉途经鄂州樊口治安检查站时被民警抓获。
昨日下午3时50分,鄂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樊口治安检查站中队长王亮带领民警对来往车辆进行盘查,坐在车号牌为鄂JOVXX1轿车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引起民警注意。“请出示身份证接受检查。”面对民警提出检查的要求,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起先称,其身份证已遗失且记不清身份证号数字。根据日常工作经验,民警初步认为男子可能是逃犯。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巡逻平台车上仔细询问。
民警再三询问下,男子勉强自称为王某,吉林长春人,对身份证号仍拒不说明。民警通过警综平台信息和男子相片比对发现,王某确为网上逃犯,涉嫌合同诈骗。
警综平台信息显示:29岁的王某曾于2012年9月和2013年9月,在吉林德惠市腾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吉A7KXX7捷达牌轿车、吉A79XX2奔腾牌B50轿车、吉A71XX8奔腾牌B50轿车。
其中,王某谎称吉A7KXX7捷达牌轿车是其所有,以3.5万元价格卖给亲属张某,另两辆车也分别抵押他人,事后携款外逃,后被吉林当地警方于2014年1月1日上网追逃。
民警初步了解到,王某于2014年4月逃至鄂州,后在鄂州一陈姓包工头手上做杂工,并在鄂州城区某小区内租住车库生活至今。28日下午,王某和陈姓包工头从武汉买材料返回鄂州,被民警发现抓获。
此案还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