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29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胡良春)因与家人发生矛盾,赌气“失联”一个多月,建始县男子陈某掉得大。今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经建始县检察院监督,陈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重新收监了,这意味着他得在监狱里呆一年。
今年4月,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为2018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2日。陈某被宣告缓刑后,就按规定的时间到其建始县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6月18日至7月23日,陈某未经请假,没有到司法所接受矫正。建始县社区矫正局、当地司法所多次到陈某家中进行查找,均未查到其去向,且陈某的手机始终关机,家人及亲戚朋友都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建始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司法局对原审法院发出收监执行的建议。原审法院依法撤销对陈某宣告缓刑的判决,裁定对其收监执行。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陈某现已被依法收监。
“我就是因为与家里人发生了一点矛盾,为了赌气才一个多月没到司法所去报到,没想到自己的‘任性’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被收监羁押,我现在感到很后悔。”陈某含着眼泪对驻监所检察官说。
今日,据建始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防止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切实保障刑罚执行落实到位,积极提升矫正效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