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戈娅莉)“法官,我在菲律宾不能购买机票回国,我主动履行义务,您能让我购买机票吗?”12月16日,朱某拨通了恩施市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提出让家人替自己先履行部分义务,请求法院屏蔽失信黑名单。
申请执行人田某与朱某等3名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恩施市法院调解,朱某对另外两名被执行人1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3名被执行人均不见踪影,未按时履行义务,恩施市法院按照规定将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执行法官曾多次到朱某家中,其家人表示不知道其准确下落,不愿配合执行。经过网络查控,不动产登记查询后朱某名下暂时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案件执行期限延长。
直到今年12月,朱某因母亲病重,急需返回中国境内,但因其被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机票,迫使其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履行义务。
当日,其家人送来了5万元执行标的款,在获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恩施市法院屏蔽了对朱某的失信黑名单,朱某才得以顺利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