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记者曾维明 通讯员彭超)11月24日,来凤县革勒车镇三房沟村李某的妻儿将家里的一头耕牛卖给牛贩,李某回家得知价格后,认为亏了,要求牛贩退还耕牛引争执。当地派出所民警介入后,巧当“中间商”,促成了这起买卖。
当天15时许,来凤县公安局革勒车派出所民警接到三房沟村六组村民报警称,该村村民李某与一名牛贩因买卖耕牛发生矛盾,要打起来了。
得到信息后,民警迅速与当地村干部联系,请求先行了解情况,民警带领辅警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李某要把自家耕牛牵回,牛贩黄某不让,民警迅速将现场控制。
经调查,李某妻子和儿子李某刚将家里的一头耕牛卖给牛贩黄某,当时李某在外做事,回家知晓后,认为耕牛卖亏了,遂找到正要将耕牛装车的黄某,要求退还耕牛。
黄某答应退还可以,称是李某刚喊他来买的耕牛,要求李某补偿他的路费损失,双方互不相让,争吵起来。
民警将双方喊在一起协商,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