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山林田界发生纠纷,男子不忍被侮辱,手持扁担将对方打伤,10月26日,建始县公安局茅田派出所依法将该男子拘留。
10月13日11时许,家住茅田乡三岔沟村村民骆某与其邻居黄某二人,因山林田界发生口角,继而黄某对骆某大打出手,茅田派出所值班民警闻警而出,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取证。
经了解得知,骆某与黄某不仅是邻居而且还是亲戚,但两家因屋旁的一块土地时常发生纠纷,当天两人再次因土地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骆某用言语对黄某进行人身攻击,一时将黄某心中多年的怨气激发。不忍被侮辱的黄某在家中拿着扁担就打在了骆某身上,致使骆某左腿受伤。
冤家宜解不宜结,加之两人还是亲戚,民警想通过调解处理此事。但双方各执一词,不听劝解,始终不同意和解。民警只好将查清的事实上报建始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裁决,给予黄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于10月26日送往建始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