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含镍超标17倍多的废水直排下水管道,2日,大冶男子曹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
2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大冶市环保监察人员对黄石一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工作人员曹某(52岁)正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用水泵直接抽排到城市下水管道,经环保部门检测抽排的废水含重金属镍超标17倍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法律,重金属污染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就可以立刑事案件,于是大冶市环保局迅速将此案移交至大冶市公安局环保大队。
经查,铝材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水废泥,这些废水废泥有毒,正常情况下需用特定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置。曹某所在的铝业公司有处理废水的设施,但初次作业的曹某为了图方便,直接将废水外排至下水管道。
本月2日,曹某被刑拘。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