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影响自己打牌,想赶朋友出门,不料出手过重,致使朋友摔倒死亡。日前,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2014年11月19日下午,大冶市金湖街办石任村的石某在邻居家打牌,几人玩得正起劲时,石某的朋友余某前来观战。余某见石某赢了很多钱,便伸手想拿几张作为彩头。石某认为这样做会败坏其手气,遂予以拒绝。余某不甘心,继续伸手拿钱。石某起身将余某往屋外推,导致余某站立不稳,仰面摔倒,顿时口吐白沫,耳朵、鼻子鲜血流出。后余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同年12月5日,余某因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余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案发后,石某赔偿了被害人余某亲属的经济损失,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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