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4月30日电 (马芙蓉 万新强)湖北省大冶市种植户汪长松,从男子吴某手中购进种子,800余亩高粱却面临绝收。大冶警方先后赴湖南、吉林及湖北鄂州等地调查取证,把涉嫌非法经营的吴某抓获,为汪长松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48岁的汪长松,是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凤亭村人。2011年,他与村里5人一起,成立了“大冶市长盛种植合作社”,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2014年3月,他经人介绍从鄂州男子吴某手中,购进2800多斤高粱种。结果到了丰收季节,800亩高粱却杂乱无章,高矮不一。
去年11月13日,中新网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起关注。大冶市种子管理局成立了专家组。通过调查,专家组给出书面鉴定意见:该基地种植的高粱视同绝收,失去收获意义。
汪长松找到大冶农业局种子部门投诉。通过协调,吴某最终承认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但在赔偿问题上,吴某一直推三阻四。无奈之下,汪长松报警。
接到农业部门移送的资料后,大冶警方成立了专班,前往湖南、吉林及湖北鄂州等地调查取证,查实吴某在没有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从湖南购进高粱种子,高价转售给汪长松的事实。今年3月25日,警方把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吴某抓获归案并刑拘。
到案后,大冶警方一方面加快案件侦办进程,另一方面就赔偿问题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4月16日,吴某把72万元赔偿款全部交付给汪长松,并免去汪长松未支付的20余万元农药化肥等货款。
由于吴某在内蒙和吉林等地还承包有2万余亩土地待组织春耕,大冶警方根据申请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目前,该案已基本侦查终结,警方将于近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