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征兵工作即将开始。昨日,记者从大冶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高学历青年参军热情,提高兵员质量,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安置工作新思路,经该市市政府研究决定,凡具有大冶市户籍(不含黄金山托管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选拔任用等政策外,大冶市政府每年将拿出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聘用既符合服兵役条件、又经过组织统一考试的应征青年。据悉,今年,该市将拿出事业编制数30个,其中本科学历20个,大专学历10个。
据介绍,在征兵与服役方面,符合当年入伍条件的大冶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征兵程序进行报名、体检、政审,达到体检、政审“双合格”后,该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规定,将确定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送大冶市政府审定,之后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按符合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录取50(最高限额30人),确定预录人员报送大冶市政府,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意向协议。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在服役期间,必须积极参加部队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等活动,达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要求。
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正常退伍、复原后,由相关部门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并办理正式聘用和财政编制手续。入伍当年参加考试没有聘用的人员,在退伍、复员后可享受一次如下政策:可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参加考试的年龄不受限制,并按下列情形再给予笔试加分:服役满2年以上(含2年)的加3分,服役满5年以上(含5年)的加4分,服役满8年以上(含8年)的加5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另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另加3分,同等奖励只加一次分,获多种奖励的按照最高奖励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