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办事,服务人员的态度和办事人的素养都会影响公共环境的和睦程度。9月4日,在湖北省大冶市一家营业厅内,一名办事男子因忘带身份证而不得不折返一趟,偏巧业务员态度不耐烦,办事男子的同伴生气打了该业务员一巴掌,引发矛盾。最终,警方依法将这两名伤人的男子行政拘留,并驳回业务员索要1万元赔偿的要求。
9月4日中午12时25分,湖北省大冶市罗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所对面某营业厅内有一男一女正在互相拉扯。该所副所长颜徳智带领民警刘晋昂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两人的继续拉扯,并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民警得知24岁的小伙子阿伟(化名)和同伴阿志(化名)到某营业厅为手机上号。因出门仓促,阿伟忘了带身份证,必须折返去取,于是,他无奈地跟业务员苏某开玩笑说:“美女,要不,你的身份证借我用一下?”
苏某听完,有些不耐烦,答道:“你上不上号,要上就拿你身份证来,别那么多废话!”
听罢,阿伟有些生气:“我大热天过来,肯定是要上号的,怎么说是废话?”说完起身就走了。阿志也看不惯苏某的态度,便对苏某说:“你一个做服务行业的,怎么说话这么冲?”
见苏某不搭理自己,阿志一冲动,打了苏某一巴掌后走出了大厅。
苏某大怒,追出营业厅,但阿志已经走了。苏某便抓住阿伟的摩托车车头不让他离开,两人拉扯了半天也没结果。期间,苏某将阿伟的颈部抓伤,阿伟一怒之下强行发动摩托车起步,又将死拽着摩托车的苏某带倒在地,致苏某右肩、左手和膝盖被擦伤。
矛盾彻底激化。苏某拽着阿伟,要求其与同伴二人赔偿自己1万元,否则别想罢休。幸好民警及时赶到,将继续拉扯的二人拉开。
经过对涉事双方进行调解与分别教育,苏某放弃索要1万元赔偿。9月7日,阿伟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6日,阿志因主动自首,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