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年初四,大冶一男子酒后驾车致两堂兄妹死亡的事情,有了一审判决。昨日,记者从大冶法院获悉,此男获大冶近年来交通肇事案中最重的判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9个月。
法院一审查明,今年农历正月初四晚上8点多钟,大冶金湖街办下方村32岁男青年汪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从大冶东岳路往大冶两湖天下小区方向行驶。当行至大冶东风路安居工程小区门口路段,车将21岁大学生小蔡(化名)及其堂妹、18岁学生小小蔡(化名)撞倒。
小蔡和小小蔡不幸当场死亡。汪某驾车逃离现场。
次日,汪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认定,汪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汪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6万余元。
法院认为,汪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事故后又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起案件再次告诉人们:酒后千万不要开车,否则,极易酿成人间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