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赤壁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梅甲(化名)运输、贩卖毒品;被告人梅乙(化名)窝藏毒品一案。来自赤壁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禁毒义工及中学生百余人和相关家属参与旁听。
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本案指证罪行进行激烈辩论,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咸宁市禁毒办、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公安局、赤壁市公安局结合庭审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并在庭外设置禁毒宣传展板。
上阵“亲兄弟” 双双落法网
32岁的梅甲和28岁的梅乙是亲兄弟,均为赤壁人。
2012年以来,梅甲在广州打工期间结识了一些贩毒人员,2014年9月起,因打牌输钱数目较大,他铤而走险,开始从广州运输毒品回赤壁贩卖。9月中旬,吸毒人员龙某通过银行给梅甲打款300元要求购买毒品,梅甲便安排梅乙取出事先隐藏在梅乙住处的2小袋冰毒装进烟盒扔在居民楼下草丛中,通知龙某取走。由于龙某认为数量不够,梅甲便允诺将再补10克冰毒作为赔偿。
10月15日,梅甲串通其朋友熊某从广州一贩毒人员手里骗取1.2公斤毒品和数万元毒资,并于17日凌晨租乘面包车赶回赤壁。当日中午,龙某联系梅甲要求兑现承诺,梅甲便给其6克左右冰毒。几个小时后,龙某又打电话给梅甲,在同一交易地点以一部白色苹果手机换购得冰毒2克、麻果3颗。
这段时间里,梅乙也没闲着。他得知梅甲在贩卖毒品,便帮助一朋友准备从梅甲手里进货,且将该朋友交付的4000元毒资打款到梅甲银行卡上。
梅甲回赤壁的当日下午,梅乙帮助梅甲藏匿毒品后,趁梅甲离开,私自拿走两小包冰毒(约100克)交给其朋友,并打电话告知梅甲,承诺欠缺部分毒资以后再补。
当日下午5时许,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赤壁警方在梅乙居住地楼下一举抓获梅甲、梅乙。从住处及随身物品内扣押一批疑似冰毒和疑似麻果,送检结果均见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