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上午,安陆法院向当事人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5位当事人共领取执行款35.8万余元。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安陆法院不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2016年7月,郭某受郭某某雇请在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钢制结构屋架梁焊接工作,郭某某与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不料郭某在移动焊好的钢结构屋架梁过程中,因屋架梁失去平衡砸伤郭某,导致郭某八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郭某某赔偿郭某22.9万元,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10月,郭某要做第二次手术,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释明诚信的重要性。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代为履行了赔偿款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但因生效判决不及时履行而丢了诚信,公司名誉损失可能永远无法挽回的道理。于是,该公司主动到法院要求和解,代为支付赔偿款21万,郭某放弃了下余的部分赔偿款;公司挽救了信誉,受害人郭某领到赔偿款可以进行二次手术,法院也节约了人力物力等司法资源,达到了执行一案,三方共赢的效果。
2016年以来,该院已执结涉民生案件435件,执结标的额3950余万元;召开执行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3次,向公众发布失信黑名单43期;向市人大、政协提交议案6件;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8件8人,拘留48人,限制出境1人,限制高消费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