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当前位置: > 社会 > 男子分手后赖女方家三年 法院责令搬离仍拒迁出

男子分手后赖女方家三年 法院责令搬离仍拒迁出

发布时间:2016-07-19 07:30:09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男女恋人要好聚好散,但东莞的这位男士,和女朋友分手之后,仍和父母住在属于女方的房子里长达三年之久。 任凭女方怎么央求,法院执行人员怎么劝说,男方就是不搬离。甚至其间该男子离开东莞去湖北工作,仍将父母留在房子里居住。最终,法院判处该男子犯拒不执行 罪,入狱半年,并按照居住的时间支付女方租金。该男子被抓获后,其父母才从该房子搬离。

  根据南都记者了解,张女士和被告人盛某原系 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及盛某父母共同居住在张女士位于东莞厚街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内。2011年8月,两人分手,张女士搬出,但盛某及其父母依然继续居住在 该房屋。无奈,张女士只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盛某及其父母搬离,并赔偿租金损失。

  2012年9月25日,东莞市第二法院判决责令盛某等人搬离,并按照每月人民币1500元的标准支付租金损失。盛某随即提起上诉,东莞市中院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生效执行后,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限期办理公告等文书,同时多次上门及电话联系盛某及其父母均未果。盛某及其父母在有能力迁出涉案房屋另行租住的情况下,一直拒不迁出。2014年4月,盛某离开东莞市到湖北工作,但其父母仍继续居住在该房屋。

  同年10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随即将盛某登记为网上在逃人员,并于2014年12月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将盛某抓获归案。盛某被抓获后,其父母随即搬离涉案房屋,并支付4万元给张女士作为租金损失。

  东莞市第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在法院已经下达判决书且生效执行后,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美国加州警方枪击骑车非裔男子 警方称其袭警扔枪

美国加州洛杉矶周一(8月31日)发生一起警察枪击非裔男子致其死亡事件,引发民众抗议。 据当地警方消息,南洛杉矶警察局的2名警员...

2020-09-02 09:58:40

IBM创建云端药物实验室 可远程设计新化合物

据报道,最新消息显示,IBM已经建立一个完全运行在云端的新化学实验室RoboRXN。这个实验室将人工智能模型、云计算平台和机器人结...

2020-09-02 08:42:22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