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背着丈夫为人代孕 被发现后堕胎出轨委托人
广东佛山一名丈夫严某某反对妻子帮林某夫妇代孕,后在翻看妻子微信支付时,发现有酒店开房记录,因此怀疑她与林某有婚外情行为,于是用跟踪器跟踪妻子,果然坐实了妻子对其不忠并有出轨行为。
恼怒的他于凌晨妻子回家时质问妻子,但遭到否认,他拿出“证据”,妻子无法反驳。随后双方发生争吵打斗,严某某刺伤妻子后犯罪中止……
记者今天(12月17日)了解到,佛山市高明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严某某,男,1976年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初中文化,无业。
法院查明,2019年6月,被告人严某某得知妻子潘莲(化名)背着他帮林某夫妇代孕之后就表示反对,林某夫妇不得已就让潘莲终止怀孕。严某某之后翻查潘莲的手机微信支付时,发现她在2019年5月20日和2019年6月6日在佛山市南海区酒店有开房记录,因此怀疑潘莲跟林某有婚外情行为。
于是在2019年7月21日,严某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个跟踪器。
2019年7月22日下午6时许,被害人潘莲不理丈夫严某某的反对,外出与林某约会吃饭。在潘莲离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某街道的家门前,严某某将事先在网上购买的GPS定位跟踪器放在妻子潘莲的手袋里面,通过查询APP对妻子潘莲外出的轨迹进行实时定位跟踪及录音,通过录音,证实妻子潘莲对其不忠并有出轨行为。
7月23日凌晨1时,被害人潘莲回家后,被告人严某某便质问其晚上的行踪,潘莲于是以其他借口予以推托,但当严某某拿出自己手机将跟踪录音播放给潘莲听之后,潘莲无法反驳,询问录音来源,并向严某某提出离婚。
随后双方因此事发生争吵和打斗,被告人严某某先对潘莲拳打脚踢,随后拿起放在房间梳妆台上的一把蓝色美工刀,刺向潘莲的胸部,后刀刃部分折断,其再用该美工刀割伤了潘莲的项部,潘莲项部受伤流血后想逃跑并叫严某某送其到医院,但是严某某不让潘莲逃出房间,并且表示:“死就死,大家一起死了算”。
严某某想到先杀死潘莲后再自杀,于是用身体将潘莲压在床上,不顾潘莲的挣扎和反抗,用美工刀连续在潘莲的颈部割了两下,当看到潘莲颈部出血及被潘莲踢开后,严某某主动将美工刀扔掉,最终致使潘莲项部、颈部、右上臂均被割伤,体表创口长度累计已达15厘米。
其儿子严某2发现父母打斗流血,于是报警,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到场将被告人严某某抓获,经过审查,被告人严某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法医鉴定,潘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另查明,案发后,被害人潘莲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对被告人严某某予以谅解。
佛山市高明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严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与被害人潘莲发生争吵后,意欲杀害潘莲后自杀,故意用美工刀割伤被害人的脖子,致被害人轻伤二级,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严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严某某犯罪以后明知他人已打电话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到场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鉴于事发后被告人严某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故法院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严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相关罪轻情节的辩护意见理由充分,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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