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数年遭数次强拆 一市民流离失所
断壁残垣中,两顶遮阳篷显得有些扎眼,而这正是村民李华才临时的家。遮阳篷里杂物堆放、潮湿不堪,寒冷的夜风吹得薄膜呼呼响……接连一周来,李华才噩梦不断,夜间时常惊醒。
而这一切都是一场新时代的战争引起的——强拆!断壁残垣正是李华才不久前的家,而这个家惨遭毁坏仅仅用了两三个小时。
对此,相关部门却始终不置可否,强拆却让李华才和家人流离失所。
部门联动强拆居民住房
二百名身份不明人员全副武装,头戴钢盔,手持铁棍、钢叉、铁锹、盾牌等,一言不发见人就打……这种阵势对于李华才来说,只在电视剧里面见过,像极了抗日剧中的鬼子进村。
然而,这一次却不是电视剧,他成了一名“主角”。
房屋被夷为平地,全家在边上搭起庵棚
李华才今年已经60多岁了,家住阜阳颍东区河东办事处枣园村侯庄。他家住在阜蚌路和阜涡路交口西北角,共25间房产和一个院子,相当于一亩多地,其中仅房屋面积就有500平米。
事情发生于2016年3月11日早晨。当天,张浩(阜阳市颍东区副区长,兼拆迁指挥)、刘涛(阜阳市市容局局长)、李继忠(颍东区公安局长)、沈刘礼(枣园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为首带二百全副武装的身份不明人员武装人员闯入。
这种场面令李华才惊慌失措,连忙返身回家准备关门。正在那时,大门被一群“武装人员”撞开,等待他的是一顿拳打脚踢。几分钟后,他便失去知觉,最后在剧痛中醒来。此时,李华才已是满脸鲜血、鼻青脸肿,身处颍东区向阳派出所(非辖区)。事发时,家中仅有李华才一人,随后赶来的妻儿均在外围被控制。
踉踉跄跄返回家中,李华才发现曾经的家已成了一片废墟。占地近500平米,历经几代人居住的宅基地又被强拆。
躺在医院病床的他向本网记者说起此事时,早已泣不成声。“家没了,东西也没了,啥都没了,我们一大家该怎么活啊!”
被拆房屋均属合法建筑
这一次的拆迁是彻底的,就像没有征兆的一场暴风雨,让李华才一家人陷入了绝望。
“房子是九几年盖的,属于我们的宅基地,全是合法建筑。”李华才说,惨遭拆迁的房屋是一个四合院,南北相对的是瓦房和楼房,两侧为厢房。其中,瓦房面积为88平米,楼房分为三层,每层面积约102平米,两侧厢房面积在77平米。若再加上院子的话,总面积远超500平米。
在采访中,李华才向本网记者出示了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发证机关为阜阳市规划管理局,发证时间为1998年11月16日。该许可证称,本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于海云(即李华才妻子)建设。“楼房批的是两层,203平米,实际上我们盖了三层。”李华才说,这三层房屋都是1998年盖成的,属于合法建筑。
说起瓦房,李华才表示“建设的时间则更早”。其中,一份《阜阳市城市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可以看出,从村、街道办事处再到颍东区均盖有公章,并同意建设,时间为1992年。
接连遭拆一家人居无定所
拆迁富了一批人,却让李华才一家流离失所,而这已是他遭遇的第四次拆迁。
早在1990年前后,为了修建阜蚌路(当时属于六路扩宽项目),李华才沿路的十多间门面房(共计200多平米)遭到强拆,至今分文未赔。“当时政府为了安抚大家,在路东侧划了一片地让盖房子。”李华才说,岂料,刚盖好的房子却遭遇了颍东区三角洲公园修建,再一次惨遭强拆。
居委会再次划地给李华才家人建房
如出一辙的是,政府再次划了一片地让流离失所的市民盖房,地点是阜蚌路以西部分。“协议签好后,却发现根本建不起来。”李华才说,他接连7次垒砌墙头,都遭到了政府部门扒倒!“政府又改口说,那块地不准盖房子。”
划给李华才的建房点多次搭建围墙却总被拆掉
直到1998年,李华才才转移到如今的居住地。而这块地上的房屋争执,还要从2012年说起。接到拆迁消息的初期,“枣园社区的书记刘金山找到我,要出价私人购买我的房子。”李华才说,这名社区干部将价格从1300元/平米提高到1700元/平米。由于价格上没有达成一致,他没有出售该房屋。
不久,刘金山涉嫌违规违纪被撤职,新上任的书记沈刘礼开始着手谈判拆迁赔偿事宜。在一次偶然机会,他听说有的村民在这次拆迁中涉及到了过去六路扩宽项目中补偿问题,后来他发现有村民花500元买的一份有关过去六路扩宽项目补偿名单中有他们的名字,为此他们希望同样得到补偿,却遭到拒绝,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谈崩后,就一直没有再谈过,谁料到会遇到强拆。”李华才说,强拆前,他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丝毫不知情。
为了了解这次强拆的相关依据及在这次拆迁中是否涉及补偿过去六路拓宽项目中拆迁补偿问题,记者拨通了颖东区枣庄社区主任沈刘伟的电话,但上述问题,沈主任表示自己正在开会,会后回电。
国家发文强拆不被允许
那么,这一切的强拆行为是政策的支撑,还是某些人的非法妄为呢?
本网记者调查得知,颍东区政府执行的是阜政办秘[2010]16号《关于印发阜城三角洲东岸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然而,按照该《通知》规定,李华才的居住地不在拆迁范围内,拆迁地与此地相距约3公里。
2011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6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该通知还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
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沈主任的回电,如今,李华才一家人仍居住在遮阳篷下,等待着党和政府公证的处理。(文/一兵)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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