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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站死角损毁电子警察 看到自己作案画面被吓呆

发布时间:2017-11-27 08:17:23 |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新安装的智能电子警察才“上岗”一个月就坏了,就在“阵亡”前一刻,它拍下了犯案嫌疑人的身影。南京交管局成立专案组,根据有限的线索,在茫茫人海中仔细搜寻,终于找到了犯案司机,并对其做出了罚款2000元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据了解,这也是南京交管部门办理的首起“破坏交通设施”案。

  智能电子警察刚安装一个月被破坏

  今年9月,南京交管局工作人员在栖霞区华银路绕城匝道西口安装了智能电子警察。10月22日,就在该电子警察“上岗”一个多月后,负责管养电子警察的工作人员发现它已坏了,无法正常工作。

  经仔细检查,该电子警察内的一组路由器及相关零件被盗取,线路也被损坏。

  庆幸的是,与普通电子警察不同,智能电子警察并不是靠触发式原理拍摄违法车辆,而是全天24小时对准路面进行视频拍摄。因此,虽然机器被破坏,但它还是在被损毁前拍到了相关嫌疑人。

  交警拆下电子警察内的存储模块,播放出其拍下的影像:10月21日1点47分,一名男子从道路中分带的花坛左侧走来,手中拿着一根撬棍。随着人影越来越近,他拉起外套遮住了面部。待嫌疑人走到视频死角时,突然,画面剧烈抖动起来,并能听到棍子敲击的“砰砰”声。随即,视频一片黑暗,此时是凌晨1点49分。

  很明显,这是一起人为故意破坏电子警察的案件。虽然被损坏零部件总价值为2000多元,不算特别大,但案情性质恶劣。交管局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要求尽快破获此案。

  衣服上一道花纹助警找到嫌疑人

  根据现有视频和现场道路情况,专案组民警分析,嫌疑人驾车前往作案现场的可能性极大。他应是将车停在中分带花坛左侧不远处,损毁电子警察后,又继续驾车向西行驶。

  若判断正确的话,其车子肯定会经过华银路瑞霞路路口。交警因此调出该路口监控视频,根据案发时间和车辆行驶速度,初步筛选出100多辆时间和线路都符合条件的嫌疑车。

  根据损毁电子警察拍到的画面,嫌疑人为一名短发男子,身穿一件深色外套和一件深红色内衫。为进一步缩减嫌疑范围,专案组民警又调出前方一处高清探头拍摄的视频,通过将高清探头拍到的司机画面与嫌疑人图像比对,发现有十几辆车的驾驶人都比较可疑,尤其是一辆车号为苏AX7365的渣土车,其驾驶员穿着与视频中嫌疑人最为相似,深红色内衫胸口位置处都有一道花纹。

  每一辆渣土车都装有GPS定位装置,民警赶紧调出了苏AX7365的行驶轨迹,发现它曾于10月21日1点47分左右,在华银路绕城匝道西口停留了4分钟,与案发时间和地点都吻合。

  一号嫌疑人就此出现。

  王某将自己送进了市第二拘留所

  经查,苏AX7365为南京某建筑公司的渣土车。为防止打草惊蛇,也为了进一步确定嫌疑人,专案组民警趁交警七大队车管民警到这家渣土车企业对166名驾驶人开展安全学习教育之际,也跟了过去,悄然比对了苏AX7365驾驶人王某与电子警察拍到的图像,确认他就是嫌疑人。

  对于警方的指证,王某矢口否认,但他看到自己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画面时,顿时睁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在证据面前,他承认了自己损毁电子警察的事实。王某说,10月21日夜里,他在案发路口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拍到,根据公司规定,渣土车司机闯红灯公司会罚款2000元。为省下这笔钱,自作聪明的他干脆趁着夜色,将电子警察设备损坏,并偷走了里面的路由器,后在回家途中,将它丢弃至路边草丛里。

  根据王某交代,办案民警找到了被丢弃的无线传输设备和作案工具。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款,“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天。近日,交管部门对王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据了解,这也是南京交管部门获得治安管理部分处罚权后,办理的第一起破坏交通设施案。

  11月17日凌晨1时,交警七大队民警将违法人王某送入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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