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与13岁女友自愿发生关系 涉强奸获刑4年
为庆祝与13岁的女友欢欢恋爱百天,18岁青年王某与欢欢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被欢欢母亲发现。因认为女儿是被诱骗,欢欢父母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则认为两人是自愿的。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18岁的王某在台球厅工作,与13岁的初一女学生欢欢通过社交软件聊天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自今年1月份至4月份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今年4月10日,两人恋爱100天。当日晚上,王某叫来共同好友一起庆祝。庆祝后,两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此时,欢欢的母亲找不到女儿,且女儿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的欢欢母亲叫来亲戚朋友一起寻找。经多方打探,欢欢母亲在某宾馆房间内找到与一陌生男子同住的女儿。看到眼前的一幕,欢欢母亲大怒。随后,民警赶来后将王某带走调查。
欢欢的父母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王某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被王某诱骗,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审查中,王某对与欢欢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认为与欢欢是恋爱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不知是犯罪行为。此外,欢欢也找到公安机关表明,她与王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要求撤回对王某的控告。案发后,王某家属已经赔偿了
被害人的损失且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欢欢是幼女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幼女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 男子刚出狱便约见未满18岁女儿强奸 称被下了迷药2020-07-22 15:35:50
- 创新“建”证,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徐小洋与他的奇迹工程2020-04-29 14:53:43
- 中国性同意年龄设置低 14-18岁遭性侵该如何处置?2020-04-16 13:46:10
- 13岁女孩网上交27岁"男朋友"传私密照片 母亲报警2019-12-31 07:09:57
- 北京首批养老补贴目前已经发放到位2019-12-12 07:49:05
- 薅头发、扇耳光...13岁学生遭2女生殴打并被拍视频2019-12-04 07: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