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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为5000元报酬藏毒 运毒两公斤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6-06-24 08:20:04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为了5000元酬劳,22岁的男子朱某铤而走险,将近两公斤毒品装在行李箱内,乘火车从广州运往北京,结果刚出火车站就被查获。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听到该判决,朱某的母亲瘫倒在地,痛哭不已。

  行李箱内藏毒两公斤

  查获

  朱某只念过小学,案发前在北京一家工地打工。去年11月22日,他携带毒品乘坐长途客运汽车、火车等,从广东出发途经山东省前往北京。当月24日早上5点,警方在北京火车站出站口外将朱某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旅行箱中起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996.25克(经鉴定含量为63.9%)。

  庭审中,朱某称他本人不吸毒,帮朋友“老万”带毒品就是为了5000元酬劳。老万是他在棋牌室认识的朋友,平时对他挺照顾。案发前,老万汇钱给他,让其到广州帮着带点东西回京,并承诺事后给5000元。

  后朱某飞到广州,将万某提供的一个装有牛奶和黑芝麻糊的行李箱携带回京。朱某说,他清楚老万做毒品生意,行李箱里装有毒品。根据之前的口供,朱某去年10月底就帮老万带过毒品,并得到了3000元好处费。

  运输毒品罪被判死缓

  判决

  庭审中,朱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朱某被抓后才确定箱子里有毒品,且老万提供毒品并安排运输路线,应认定朱某为从犯。但法院认为,朱某是运输毒品犯罪的具体实施者,且独自完成了跨省的运输行为,并非起次要、辅助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朱某对运输毒品系主观明知,其运输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朱某如实供述等,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后,朱某表示不上诉,但旁听席上传来亲属的阵阵哭声,朱某的母亲则哭瘫在地。亲属称,家里人都不知道朱某接触毒品。

  女性成运毒高发群体

  数据

  据市二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小明介绍,北京作为外来毒品的销散地,近年来运输毒品犯罪尤为严重。2013年至2015年,市二中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8件,其中运输毒品案件占八成以上。运输毒品犯罪呈现年轻化、吸毒化和女性化的特点,且孕妇运毒时有发生。

  毒品犯罪30岁以下高发,运毒罪犯多为吸毒者,部分吸毒人员在耗尽家产后走上运输、贩卖毒品道路。此外,女性已成为运毒犯罪的高发群体。该院去年一审运输毒品涉案罪犯46人,其中女性罪犯14人,占比30.4%。“女性吸毒者以运养吸、以娼养吸的情况并不少见。”

  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市二中院分别受理5起、2起和3起孕妇运毒案件。对孕妇犯罪,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如不适用死刑、慎重适用逮捕等强制措施等,但部分不法分子无底线消费孕妇身份,以致身陷囹圄。

  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被追责

  警示

  据介绍,目前北京毒品市场上的毒品多为外地输入,北京仅是中转站。河北因毗邻北京,交通便利,也渐成为毒品犯罪分子大量携毒、自驾带毒入京的重灾区。

  另外,毒品藏匿方式花样百出,如采用密封袋伪装成食品(燕麦核桃粉等)、吞食毒品体内藏毒、行李箱夹层夹带、大件电子产品、木制品掏空混杂藏匿等方式。

  黄小明表示,贩卖、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贩卖、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要累计计算;合理吸食量不再是吸毒者的挡箭牌,只要数量较大即可构成相关的毒品犯罪等。因此,有涉毒经历的人员应尽快戒毒并与毒品犯罪决裂。

  此外,二中院建议加强重点交通枢纽的缉查力度,重点地区配备专业的毒品检测仪器,可疑孕妇必通过安全的方式手检。同时,尽快出台物流行业规范细则,严格执行物流实名托运、寄运物品当面封装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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