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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例缓刑期内醉驾人被公诉 将受更严厉处罚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去年年底因醉酒驾车被警方查处,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期3个月执行。缓刑期间,他不思悔改,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同一交警查获。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获悉,目前该案已基本审查完毕,马上进入移送公诉阶段。

  男子醉驾遇检查调头就跑

  4月14日20时起,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汉江路堰中蔬菜批发市场路段开展查酒驾专项行动。

  22时许,从夏家店方向往六堰方向行驶的鄂CM8991号大众轿车,行至检查点突然越过双黄线,调头向夏家店方向开去。

  肯定有问题。”执勤民警蒋富生立即驾驶警车,一路拉响警笛,跟在这辆大众轿车后。

  大众轿车跑到篷布厂桥头,调头钻进附近一条小巷,蒋富生也驾车跟了进去。

  小巷是个死胡同,大众轿车司机拔下钥匙,关住车门,弃车逃跑,但没跑出10米,就被蒋富生等民警抓获。

  满身酒气的大众轿车司机被带到检查点后,经酒精呼气检测,精酒含量为285mg/100ml。面对结果,该男子一脸不屑地对交警说:“不就喝点酒吗,有啥大不了的。”

  民警一看 酒司机是个“熟脸”

  该男子因涉嫌醉酒驾车,随即被蒋富生带往医院抽血固定证据。

  这人咋这么眼熟?”在警车上,蒋富生问了一句,“你是不是被我们抓过?”

  对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说,去年12月2日曾在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因醉驾被三大队民警抓住过。

  提起那次查酒驾过程,蒋富生记得很清楚。

  该男子姓王,42岁,郧阳区人。当天晚上,王某被抓获后,也是蒋富生带着他去医院抽血,路上王某连连说一定配合检查,结果到医院准备抽血时,王某趁人不注意撒腿就跑,民警追出200多米,将其堵在一个楼道里。

  4月16日,王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出来了:182.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多次通知王某前去处理,但王某一直以有事为由拒不到警队配合工作。4月28日,在民警多次通知下,王某才赶到三大队接受调查。

  缓刑期内醉驾 他是十堰

  王某去年12月2日醉驾被查处后,其驾驶证已被注销,今年元月,王某被张湾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期3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在接受调查时,王某痛哭流涕,多次对民警表示:“下次就是杀了我,我也不酒后开车了……”

  据王某交代,自从去年12月2日被查处后,他一直将车放在车库里,没开过。因妻弟4月15日结婚要用他的车,4月14日晚上,他喝完酒后发现车轮胎没气了,就开到北京路一修车店修车,修完从汉江路返回郧阳区时被查获。

  在缓刑期内再次因醉驾被交警查获,而且无证驾驶,在全市范围内王某是首例。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它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等待王某的除了撤销缓刑外,还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原标题:十堰首例缓刑期内醉驾人被公诉 将受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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