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位女市民在操作微信时,不慎将1万多元现金转给了一个陌生人。为了追回损失,该市民已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今年50岁的市民刘某居住在花果,为了方便平时资金周转,刘某用手机号申请了一个微信账号,并且绑定了银行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刘某的微信账号上添加了一个陌生人为好友,刘某并未在意。
16日,刘某要给一个生意合作伙伴打一笔货款,于是她就用微信上的转账功能给对方付款。但是在选择转账对象的时候,不小心点错了人,将一万多元的现金转账给了这位陌生人。没想到的是,对方将该笔款项接收之后,随即将刘某拉黑了。刘某欲哭无泪,立即赶往花果派出所求助,并称自己被盗了。
花果派出所民警经过询问得知情况后,立即使用微信添加该人为好友,但是对方已经设置了拒绝添加。由于刘某不认识此人,无法得知对方手机号码及身份信息等,民警只好联系微信客服,得到的答案仍然是无法核实此人的身份信息。
民警提示市民,对于陌生人的添加好友申请应一律拒绝;在网上涉及资金的操作时,切记小心核对,因为一旦转错资金,后续追回程序十分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