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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村干部私藏村民上缴枪支 偷偷打猎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6-15 10:34:18 |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村民主动上缴枪支,村治保主任却据为己有。明知私藏枪支非法,仍偷偷到当地山林打猎。13日,夷陵区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今年43岁,五年前,曾在夷陵区樟村坪镇担任某村治保主任。任职期间,在村里开展宣传禁枪,一位村民主动将自家猎枪上缴。李某本应做好清缴登记,并将枪支交给公安部门。不过,喜欢吃点野味的李某动了歪念,竟私下将枪支带回家中,并偷偷上山打猎。今年年初,接到村民举报后,夷陵区警方赶到李某家中,搜出一把土铳及少量弹药。经司法中心鉴定,该猎枪以火药动力发射弹丸,认定为枪支。
李某的行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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