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大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提出37条可操作性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放宽行业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五方面提出了37条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以调动社会力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从核心内容看,文件用9条措施着重书写“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部分。《意见》提出,研究出台专项债券指引、商业银行押品指引,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金等措施为行业增信,创新开发有利于社会领域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还贷周期和贷款利率;出台实施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加强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以及质押登记服务,支持社会领域企业用股权进行质押贷款等。
同时,此次《意见》为专项债、公司债、产业投资基金等常规的投融资方式明确了行业指向,即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这五大领域均具有民生呼声较高,产品供给和服务不足,改善空间大的特征,通过政府资金引领示范,辅以制度和政策支持,将社会资金引入,参与这几方面的供给侧改善提高,实现社会资金对接现实的需求,可以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此外,针对扩大社会领域投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意见》提出,“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笔者注意到,“资本市场”密集出现在最近的多个重要文件中,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则一起进入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的总体思路下,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功能定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将呈现出差异化,构建出格局分明,各具特色的发展态势。这将更加便利地促进社会投资资金与上述五大领域不同发展规模和层级的融资需求对接,使社会资金更加有的放矢,加速资金转化落地,并借助资本市场壮大成长。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民间投资在2016年经历了大幅下滑,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在此背景下,进入2017年,民间投资下滑局面得到有力扭转,并已经迎来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份至2月份,我国民间投资增长6.7%,比去年全年加快3.5个百分点。随着此次《意见》的逐步落地,相信未来这一数据还将带来可喜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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